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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计划增加到1770亿元

来源:内蒙古数字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13   点击量:330
3月5日,新华社发布《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报告》对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作了详细说明。

《预算报告》显示,从财政收入看,(2024年)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从财政支出看,国防、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弥补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民生短板,财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转移支付需保持一定力度。
《预算报告》显示,财政部门将继续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三农”重点工作预算作出相应安排。

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支持地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545亿元、增长18.7%。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稳步扩大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范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增加到177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支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研究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预算报告》还将重点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多项涉及“三农”的民生大事作出预算安排。

支持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持人口净流入省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649亿元、增长5%。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12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7亿元,支持地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94元。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增长10.6%。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

此外,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方面,《预算报告》也作出了相应预算安排。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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