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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申报开始

来源:内蒙古数字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0-11   点击量:13156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智慧农业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撑引领数字乡村建设和智慧农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87号)有关要求,现试点开展2024年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揭榜内容
本榜单聚焦农业农村数据基础通用、重点急需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应为农业农村、数据、标准等专业领域的法人单位,具备保障揭榜项目必要的研究应用基础、经费人员保障,以及推动标准实施宣贯等方面能力。
(二)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能够组织稳定的项目团队,有能力按时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要求。
(三)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鼓励揭榜方协同行业上下游和产学研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揭榜攻关。
三、揭榜流程
(一)项目申报:揭榜方须填写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揭榜书(附件2),或同时提供标准项目草案(附件3),一式2份。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纸质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二)材料审查:数标委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重点围绕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中榜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项目推荐:数标委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库,并择优推荐至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
若申请的项目不在本批榜单范围内,有关单位也可提出其他急需立项的标准项目,说明有关情况并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数标委秘书处将根据整体申报情况予以酌情考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 杜英坤
电话:010—59195338,18553856675
邮箱:nyncbsb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2号楼
附件:1.2024年度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榜单
   2.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揭榜书(模板)
   3.标准项目草案(模板)

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代章)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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