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专注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事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首页 > 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答复推动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区有关提案

来源:内蒙古数字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05   点击量:168
8月3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038号(农业水利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从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政策供给、完善服务平台、高位推动落实等四个方面对推动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回应。

答复介绍,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支持黑龙江等省份和企业加强对俄农业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加大政策优惠、完善服务平台,并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持续为对俄农业合作提供信息咨询、农资农机、科技服务、通关、劳务人才、回运等指导和支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推动有关合作落地并发挥作用,还将结合发展需求情况等,统筹研究相关农产品进口政策,支持中俄农业合作,继续加强技术信息法律等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通关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力支持,同时指导相关主体加强对俄农业合作,加快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钱福永、徐建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提案》收悉。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发展模式
中俄两国农业投资合作势头向好、沟通顺畅。我部会同外交部、商务部等支持黑龙江等省份和企业加强对俄农业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加大政策优惠、完善服务平台。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推动有关合作落地并发挥作用。
二、关于加大政策供给
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等积极服务中俄农业合作相关工作,为中俄农产品进出口及农业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发展需求情况等,统筹研究相关农产品进口政策,支持中俄农业合作。
三、关于完善服务平台
我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等,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持续为对俄农业合作提供信息咨询、农资农机、科技服务、通关、劳务人才、回运等指导和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技术信息法律等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通关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力支持。
四、关于高位推动落实
中俄农业合作是双边合作重点工作,我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与黑龙江省及有关企业保持沟通,指导做好对俄农业合作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相关主体加强对俄农业合作,加快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31日


Copyright © 2011-2021 .bgnqe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  蒙ICP备2022001828号-1